我必須不寫老師的名字,而用諧音來稱呼。
我在巴黎一大的一位老師,安娜雞肉女士。
這堂課,同學輪流發表作品,下次上課,安娜雞肉會把她為那位同學寫的作品筆記與建議發給大家,而學生也把自己寫的心得報告交給老師和上次發表作品的學生。
安娜雞肉會不定時用電子郵件通知大家一些課業事務,前些天收到她寄的信,字有點多,懶惰的我就跳過去,心想大概是講下週交論文大綱的事,改天再仔細看。
然後就過了幾天。
今天下午要寫論文大綱,順便看看安娜雞肉寄了什麼信。
信件標題是部落格(當然不是寫中文,但我不想在這篇文章出現任何英文字母),啪啪啪眼睛掃描過去,大概在講上課的同學作品筆記跟部落格這類的。
不行不行,看老師的信要仔細點,免得作業寫錯。
「......沒有我的允許,請不要在私人的部落格上發表我寫給你們的作品筆記......發表同學寫的,也必須徵求同學的同意......」
措詞很強硬,看來很不爽。
大概是安娜雞肉孤狗到有同學把上課的作品筆記放在部落格上面。
我就是這麼做的人,還特地開一個專區叫「作業筆記」,當成自己的資料庫。
趁安娜雞肉孤狗到我這之前,先撤掉吧。
一邊撤,一邊看下一封信,只有幾行字。
安娜雞肉要求不得把某某某藝術家跟某某某藝術家的作品照片跟她寫的文章放在一起,因為沒有藝術家的同意,任意使用圖片,這是違法的。
等等!
那個某某某跟那個某某某不是老師寫給我的作品筆記裡,要我去看看他們作品的藝術家嗎?
整個人頭皮麻了一下,看看收件人。
幹!收件人不是全班,而是專門寄給我的。
然後趕緊回了一封信跟安娜雞肉道歉,文章已經刪除,並且以後在網路發表文章時會徵求作者同意,總而言之還是謝謝您的忠告啪拉啪拉......
雖然文章已經拿掉了,但我還是抖到現在。
不少人孤狗到我這邊,但是我想不到我的法國老師也會孤狗到。
這就是這篇文章不敢出現任何英文字母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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