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MSN上遇到凡,聊起了最近我貼出、寫了一半的小說,裡頭參考的人物角色,被凡一一識破。
「大概只有妳會拆穿。」我說
凡回答,那線索太明顯了。我承認連職業設定都沒修改,的確有點缺德,可是總鴕鳥心態想著,那是過期的冷飯,也許大家都忘了。
我想我這個八卦盒子,遲早有一天會出狀況。
但我,還是天殺的只能從自我或周遭經歷去編撰,實在沒什麼想像力。
室友留了一鍋麻辣鍋底給我當晚餐,燒熱水下麵條時,接到R的電話。自從上次被R帶去一個奇怪的飯局,讓我當下覺得自己是去伴遊的應召女而氣憤地獨自搭計程車回家,好一陣子還發誓再也不要跟R有任何往來。當然,接起電話發現是R,剎那我有點考慮「假裝自己不在家」,但我還是很沒種地說「我就是」,而且還跟R聊了好一會兒。
「我前些天從北京回來,我在北京有遇到妳哥。」
「我知道,他有跟我說。」
「是嗎?他怎麼跟妳說的?」R顯得很興奮。
「......他說.....看到妳。」
「然後呢?他還有沒有說什麼?」
「他說他在DU的展覽上遇到妳的。」
「然後呢?然後呢?」R一直追問。
我很清楚R要我說什麼。
「我哥說妳在DU的展覽上跟人打架。」
R笑得開心,她說她那天喝多了,「妳知道嗎?DU的兩個妹妹把我打得好慘。」
然後R問我,「妳哥對這件事有沒有說什麼?」
「他說,DU真是造孽。」
「所以妳哥是站在我這邊的,對不對?」
「嗯......也不是站在誰那邊,而是我哥他是以很公正客觀的角度看這件事。」
當然最後一句話是我胡謅的,我知道R想聽到什麼,於是我就胡扯什麼。其實我不喜歡R,還有些怕她。我鄉愿認為,盡量別惹火她。
然後R很開心「又」要約我吃飯,我推托著說最近忙,等考試完吧。好好哄著她,敷衍她,讓她高高興興掛上電話。
我知道我很賤,講話很政客。
對於R,我從來都不敢太認真跟她好好談我的感受,總覺得她已經精神異常,說什麼也沒用。所以一直以虛應的態度對待她。
其實R是值得同情的。十九歲那年跟著第一個男人來到法國,青春年華,怎樣也想不到來到花都沒有任何浪漫,而是整理家務(那百坪大如廠房的工作室),煮大鍋飯菜(包括一批幫DU的助手將近十人份),還要伺候DU的老媽。
爭吵、肢體衝突,R被女人不斷的DU狠狠拋棄,鼻樑還被打歪進了醫院。
我不知道R是不是自此之後才變成那奇怪的個性,但我想,R的潛在因子,除了川妹子特有的辣脾氣,一定有些神經質。
渴望被注意的神經質。
風流的DU算是踢了塊鐵板,最後向警局申請保護令才得以安寧。
這件事情外人看在眼裡,很難有個評斷,但大家害怕R倒是真的。
盡管已經過了五六年,R體內的時間點一直停留在被DU拋棄的時期,她的世界是封閉的,外在的聲音無從進入,R自顧自地,不斷跟剛認識或認識許久的人們,重複著她的故事。
「告訴你們,我現在一點也不在乎DU。」喝醉酒前,她永遠這麼說。
是的,喝醉酒前。
第一次見到R,是在南部的一個雙年展開幕。長髮微捲的R,穿著一襲正紅色輕紗洋裝,妖豔動人。
「好美的女人。」我跟戴說。
「美是美,可是一看就知道很可怕。」他不以為然搖搖頭,戴在蘇杭還養著一個小老婆,他給我看手機裡的照片,是個如水般的女子。
對男人來說,R是火。
雙年展開幕那天,因為路兒不准我跟ㄎ玩太晚,所以我早在路兒規定的門禁一點鐘趕回旅館睡覺。不過那一夜,整個城市鬧翻了,三更半夜不斷有喝醉酒的藝術家喧囂。
我在床上輾轉難眠,然後路兒在陽台往下嚷嚷,他吆喝著要一個女孩「上來睡吧!」
他媽的,喝醉酒亂講話,明天一定又在懊惱讓別人看到不知道怎麼跟女朋友交代。我於是起身,走到陽台,心想只要我出現,大家看到妹妹也在,起碼就不會誤會。
那個女孩就是R,她已經喝了不少酒,一個男藝術家似乎想把她帶回房(很顯然那個傢伙一定不知道R的背景)。
我下樓請打盹的門房開門,接了R上來。
我和R擠著一張單人床,整晚沒睡。
掛電話前,R想起了某詩人,一下子很氣憤告訴我「那個不要臉的傢伙,把我和他的照片貼在網路上,還寫說我喝醉酒抱他,事後發誓從此不再喝紅酒,欸,是妳喝醉抱他的吧?那個不要臉的傢伙張冠李戴。」
「沒錯,發誓不再喝紅酒的是我,可是妳怎麼知道他把照片公佈在網路上?」
「我同學看到的。妳上網去找找,一定可以看到。」
麵煮好了,舀著暗紅的麻辣鍋底,覺得R轉述給我聽那個某詩人在網路上寫的,越來越耳熟。
這,不是我在2005年大回顧上寫的嗎?
可是大概是有所誤會,所以大家以為,喝酒亂抱人的是R。
其實是我。
八卦,還是不要寫太多。不然最少也像凡的建議,「W要改成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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