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3月2日 星期五

電子音樂與搖頭丸

雖然有人認為電子音樂與搖頭丸目前在台灣社會所引爆的問題是主流文化與次文化的對立。但我認為,電子音樂與次文化的相關性較大,搖頭丸與次文化的關聯倒是沒那麼清楚,有點游移不定。這些誤解來自於主流文化對次文化認知的不清。

龍應台去年十一月主持的座談會所表現出來的基本上是主流文化對次文化努力顯現的包容性與好奇心,但如同座談會內容的狹隘,次文化就是在此壓抑的反彈中因應而生。出席座談會的人是基本上仍是站在主流文化的高角度來俯視次文化。與會的大學生陳詩晴開章名義表達「音樂就是音樂,藥就是藥」,這只是她一廂情願的看法,在她充滿主流性的用語中,我懷疑她並沒有真正踏入次文化過,只是已高傲的姿態「遊覽」電子舞廳。實際上,正如樂評胡子評所言,不管是搖滾樂及電子樂一直都跟藥物有所糾葛。這兩者不一定能畫上等號,卻存有曖昧的相關性。電子音樂與搖頭丸之間,常常是概念性的聯想,正如「藝術家」相對於「頹廢」,文字工作者為了創造一種情境,往往將其誇張化。一般人對嗑藥的理解,通常來自於文字敘述,或是他人的體會,就算是親身體驗也是個人化的,並非總體感知。而目前電子音樂與藥物的密不可分和嚴重性,多半導因媒體渲染與執政者的大張旗鼓,圍觀者被教導的概念式想法。

電子音樂與次文化的密切所造成的政府恐懼是可想而知的。地下音樂的起源多半來自反政府反權威的音樂團體,以英國樂團為翹楚。因為地下樂團可以輕易掀起年輕人的熱血,對政府保守的公權力造成極大威脅。用藥被視為次文化產物其實和樂團有關,部分樂團習慣依賴藥物刺激創作,所以讓人誤解用藥是次文化行為。

實則用藥習慣來自高層社會,因為藥物並不便宜,一般次文化的消費者不見得有能力負擔,因而轉為「模仿」,如強力膠的吸食。早在魏晉時代竹林七賢服食黃石散便是上流社會風氣。

後魏孝文帝時,諸王及貴臣多服石藥,皆稱石發。乃有熱者,非富貴者,亦云服石發熱,時人多嫌其詐作富貴體。
                        ──<魏市人>,侯白

由此可之次文化的用藥其實是對主流文化的模仿行為。今日嗑藥人士,青少年並非最大宗,主要的客群集中於附庸風雅之流。搖頭丸能攻佔電子舞廳,是因為價錢便宜,服用程序方便,取得的管道相當多,比起海洛因顯得相當「平易近人」。

藥物使用的反政府精神不如音樂來的強烈積極,但所造成的附加社會問題卻遠大於電子音樂,一方面是電子音樂的反叛性加強了藥物的負面印象,另一方面是執政者與主流文化邊緣分子的矛盾心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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