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9月11日 星期六

橘卡

la carte d'orange

巴黎的大眾運輸工具相當發達,除了耳熟能詳的地鐵之外,還串連著其他聯營的系統,只要持一張票不出站,就可於規定區間內在這些運輸系統內轉乘。

北國剛從14省鄉下到巴黎時,買的是十張10.05歐的紫色聯票,心裡想九月中旬註冊後就可持學生證辦理不限次數的年票,剛開始先省著用,能走路就走路,能不出門就不出門。所以基本上,北國在巴黎的第一個禮拜,根本只是把台北的房間搬到巴黎而已。

由於北國對居留證的辦理有諸多疑問,便挑了一天下午去台北駐法辦事處。北國從地鐵九號線轉乘RER的C線,當列車爬出地面經過塞納河畔的風光,沒見過世面的北國決定過站不下,沿途看看風景。於是北國就坐著C線遊歷了巴黎郊區的景色,途中還經過了國內線小機場,看到了飛機的起降,以及一望無際的麥田,雖然比不上14省的遼闊,但是總比關在房間看窗戶快樂多了,心裡還想,以後一定要常常坐RER線出來看風景,一張票可以坐那麼遠很划算呢。到了終點站,約莫在車上又待了二十分鐘,列車就回頭了,沒過幾站,一男一女兩個查票員上車,北國心情很好地掏出車票,那個男查票員看了我的車票,皺著眉頭跟我說這張不行。啥?不行,是因為我坐太久了嗎?沒關係,我又掏出了一張全新的車票,他愣了一下,發現我好像搞不清楚狀況,就把車票背面翻過來,指著上面的RER DANS PARIS字樣,跟我說明這張票坐RER只限巴黎境內。這裡不是巴黎喔?北國完全傻住了,接著另一個女查票員湊過來,問我從哪一站上車,我拿出地鐵路線圖指給她看,她對著地鐵路線圖跟我解釋,持這張票只能坐地鐵圖的範圍內,我已經出了範圍了,接著又翻到另一面RER的路線圖,告訴我我目前所在的地點在哪裡云云。大眾運輸聯網共有八圈,地鐵營運的範圍在一到一圈,第三圈開始就不屬於大巴黎區,乘坐大眾運輸聯網要另外購票,或是持有第三圈以外的票證才行。原來RER有另外的路線圖是告訴你出了地鐵圖的範圍就不是大巴黎地區了,我還以為畫兩張圖是因為路線太多擠不進去哩。連屁股都沒離開座位的北國乖乖掏出信用卡罰了35歐,RER的查票員也挺先進地拿出隨身刷卡機,法國什麼科技都落後,就這個例外。

回來後北國打電話告訴住外省的高中學長這件事,幾乎快被笑死,他用台語大叫「恭喜喲」,原來這是基本常識,不過北國在巴黎舉目無親,凡事都靠自己摸索,這點應該不能被取笑哩。

被罰錢後,北國覺得為了省錢而老是足不出戶也不是辦法,這樣只會讓自己資訊更封閉,於是去自動售票機買了張範圍第ㄧ到第二圈一張50.4歐的橘色月票,打算好好逛逛巴黎。有了橘色月票之後,北國每天都出門,每天去家樂福買麵包,每天到處亂逛,就算距離只有一站也要坐。瘋狂坐了一個禮拜地鐵,北國的網路問題剛好也解決了,兩個多月沒上網連有奧運都不知道。北國找到了台灣留法同學會的網站,裡面詳盡的資訊解決了我很多困擾,然後在交通運輸那個系列,留言者告訴大家記得使用月票和週票要貼照片寫票證編號,不然視同無票會被罰20歐。貼照片?北國拿出了大頭照和月票比對了一下,莊孝維,照片貼上去,地鐵票匣不當場自爆才怪。但是心中覺得不妥,跑去問了同一棟的中國樓友。「欸,這兒肯定不行兒,妳這張票不能這樣用,一定要跟地鐵櫃台要張橘卡,貼上相片,在月票上寫橘卡編號才行兒的。」

北國到地鐵櫃台,要了一張橘卡,就自行在櫃台旁把照片貼上去,喔買尬,照片太大張就算了,名字寫錯塗改,透明保護膜還貼歪了。北國心情很沮喪,難道要這張醜醜的橘卡一直跟著我?索性編號也不填上了,直接拿著沒有編號的月票坐車去,知道這樣算無票之後,心裡緊張萬分,深怕碰到查票員就糟了,但是說什麼,我就是不想用這張被我弄醜的橘卡啊!

回程時,我在另外的地鐵站又要了份橘卡,回到家拿出尺和剪刀仔細修剪照片,工整寫上姓名和票證編號,小心覆上保護膜,於是我正式的月票就這樣完工了。

怎麼法國這麼多雞毛蒜皮的小規定,一不小心沒注意,執法可嚴厲。八月時,和北國一道去14省作文化交流的其他台灣同學,去南法遊玩時,因為不暗規定,在車票上用鉛筆書寫日期(應該用墨水筆),活生生每個人各被罰了一百四十幾歐。所以這真是個處處地雷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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